索引号: | jz-jyj-0001-0005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晋中市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0〕1号)、《关于做好编写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通知》(市函件〔202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晋中市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到晋中市教育局查询。(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146号,邮编:030600,电话:0354—3806661,传真:0354—3118888)
一、总体情况
为实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规范基层教育公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明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详细目录分类和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的基础上,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途径有4类,包括晋中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山西晋中教育微信公众号、《晋中教育》杂志以及各类媒体等。2021年山西晋中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8条,关注人数累计20万人,文章点击量最高达到5万次;《晋中教育》杂志发行6期,在线访谈4次,市级以上各类媒体报道33篇。教育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6条,历年累计19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晋中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教育局制定了《晋中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地址及电话、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处理流程,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流程图。2022年度,局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2022年市教育局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实行动态调整制,实行政务公开分工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
2.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依据《晋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印发晋中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发电(市文件〔2022〕278号)和《关于印发晋中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市函件〔2022〕358号)文件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并严格依照国办、省市政府网站工作要求定期、及时地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内容更新。
3.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解读制度。在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部实行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审核制度。从源头上保证网站发布信息内容的严谨性与文字准确度。2022年,市教育局发布政策性文件3个,即《晋中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市教监管〔2022〕1号)、《晋中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晋中市开展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监管〔2022〕3号)、《晋中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市教监管〔2022〕2号) 。市教育局对以上3个政策性文件进行多样化解读,在晋中教育微信端和晋中市教育网以图片、图解等群众易懂的形式进行了发布解读。
4.进一步做好群众回应关切。晋中市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原则,通过市晋中教育网信息公开、报纸、电视台等形式,密切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情况。一是实时网站内容的更新,维护以及服务功能的开展,及时在网上进行政务公开。二是以提升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化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突破口,不断优化工作思路,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化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晋中市教育局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内容有三项。一是进一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学习市政府公开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和文件,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查漏补缺,按照标准公开目录发布公开内容,提高发布质量,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改革领域,突出重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心系人民群众的优良行风。
晋中市教育局围绕自身工作重点,结合实际,不断在政务工作中找出差距、精心谋划,做好下一步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单位各科室学习市政府公开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和文件,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查漏补缺,按照标准公开目录发布公开内容,提高发布质量,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改革领域,突出重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心系人民群众的优良行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中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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