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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jyj-0001-0036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告公示

晋中市教育局关于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管理,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将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概况

(一)培训名称:

晋中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项目

(二)项目设置要求

晋中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远程学习共50学时,学习内容分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两部分。

1.全员通识培训

通识培训采用在统一的时间内,组织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教师集中观看专家直播的形式学习,计20个学时数。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前或学期结束前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更新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师理论修养,拓宽教师文化视野。重点组织培训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史”教育、中外先进教育理念、教育方针政策解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改革等专题学习。

2.全员学科培训

学科培训采用教师自主选课线上方式学习。围绕新教材、新课标、新高考,聚焦核心素养,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分年度开展培养学科核心素养、学科课程标准解读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培训,计30个学时。具体学科包括: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社会、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初中、高中(职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等;幼儿园五大领域设计课程;职中专业课教师和中小学校教辅人员统一参加教学技能类通识培训。

二、申报条件

(一)承训机构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资质并培训效果良好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

(二)承训机构必须具备功能

1.教学支持功能

承训机构提供的课程资源是规定学时数的3倍及以上,课程内容具有前瞻性,思想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技术性,形式生动,便于教师理解、掌握和实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正式出版物,拥有相关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每学年学习内容都有较大更新变化

2.培训服务功能

承训机构具有相对稳定、经验丰富、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技术服务团队以及课程研发与指导教师团队(由国家知名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或校园长担任)。平台课程内容丰富,管理规范标准,服务高效快捷。每学年学习结束后,提供参训教师线上学习成绩。平台设备技术先进,能够顺利承担教师全员线上学习,还能承担并高质量完成好网络直播课程任务。

3.服务学校教学功能

(1)为教师素质提升服务。服务期内承训机构,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和资源优势,结合晋中中小学教师实际需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学习。每年组织实施1-2次专题(特色)直播培训,开展“送培下乡”、薄弱学科、骨干教师(校长)等线下培训,切实解决基层教师实际问题。

(2)利用平台优势,积极组织参训学员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学以致用,以教促学,以赛促学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承训机构优质师资培训资源作用,为晋中市级教师线下培训提供相关服务。

(3)机构以项目实施为契机提供工具资源,汇聚生成性课程资源,打造本土化资源,形成教学资源库,促进本地教学资源建设。

三、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请报告、培训机构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师资力量、专业技术平台和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培训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内容、方式、考核评价和预期成果,重点展示直播课程学时内容的设计,直播师资团队名单;

(三)培训课程资源、管理团队、技术服务、培训和管理等方面情况和制度保证

四、遴选方式

(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团,在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在申报的机构中遴选适合我市的全员远程培训承训机构。

(二)各参选平台提供符合晋中教育教学实际的培训方案,通过抽签确定现场陈述和答辩顺序,对方案进行40分钟的展示解读,并接受评委质询

(三)评审团对根据承训机构的综合材料、现场方案解读等采取打分的方式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员培训网络平台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经费说明

上培训学习课时为50学时 收费标准执行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524号)和山西省历年来一直执行的每学时不超2.5元的标准,每人每年120元;经费包含机构对服务对象开展培训时网络课程开发、远程平台支持、远程教学管理、辅导教师集中培训、在岗研修指导、辅导教师学习及各级管理等各项费用。

(二)服务周期

此次遴选,服务期为三年(2022-2024)。培训协议一年一签,年度培训绩效考核不合格,晋中市教育局有权中止与培训机构的合作关系,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三)材料报送

申报相关资质材料、培训申报书等纸质版一式五份,务必于2022年10月8日前报送晋中教育局人事师资科,电子版发送邮箱(1121337844@qq.com)。申报资料逾期或者不全者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晋中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榆次区文苑街149号)

联系电话:0354-3806629

 

 

                                         晋中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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