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jyj-0001-004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招生政策 |
晋中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晋教基〔2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审定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实施招生和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各县(区、市)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招生行为的要求,严禁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严禁超规定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擅自组织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
各县(区、市)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在本区域内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管理,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要畅通咨询与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晋中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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