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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来源:晋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晋中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晋中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3日上午650

地点:晋中市教育后院(榆次区文苑街146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幼儿教师除需符合以上体检标准,还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进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专项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按报到时间提前到达指定报到地点。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3.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衣着宽松、便于穿脱,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水钻、亮片等饰物,方便医务人员检查。家长或亲属不得陪同。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三、考察

组织考察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晋中市教育局联系。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4-380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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