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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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jyj-2021-00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8-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晋中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教育领域有关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教育政策文件的理解,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晋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制度的通知》(市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

出台本机关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中心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二、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政策解读材料。政策解读要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二)解读内容经所在科室负责同志审定后,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呈送局领导审签。

(三)解读材料经审签后,各科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市教育局办公室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健全解读机制

本机关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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