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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优秀高中教研员体检考察通知

来源:晋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优秀高中教研员公告》,现将体检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要求

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拟聘人选于2023年7月28日前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拟聘人选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选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体检。完成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前,保持平和心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3.体检当日不化妆,不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衣着宽松、便于穿脱,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水钻、亮片等饰物,方便医务人员检查。

4.拟聘人选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组织考察前将电话通知拟聘人选,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晋中市教育局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3806621

附件: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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