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晋教语函〔2022〕18号文件精神,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市教育局和市语委办结合工作实绩,层层推荐,优中选优,拟推荐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进行公示。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
晋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平遥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太谷师范附属小学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鲍瑞娥:晋中市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省普通话测评员
刘素梅:晋中市第二幼儿园 园长
白玉凤:和顺县语委办 主任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9月8日—9月15日,如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晋中市教育局反映。
电话:0354—3806652
晋中市教育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