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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更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晋教师函〔2019〕2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教师[2017]2号),现就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内容

  1、数据常态更新。

  2、新入职教师、调入调出、退休等情况。

  3、基本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职称、交流轮岗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等。

  4、原信息中未报、漏报的内容。

  二、具体要求

  1、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发挥平台管理作用,安排所属县(市、区)立即启动数据更新工作,形成“伴随式收集”常态工作机制。

  2、各级管理员要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级和下级用户的指导,对更新数据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各级管理员如密码遗失,可向所属市管理员申请密码重置(高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请)。教师用户初始密码是存在有效时间的(有效时长为30天),如过期请管理员及时重置密码。

  3、严守信息安全底线。各地各校要做好教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教师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将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4、强化信息系统应用,以教师管理系统基础信息为主要依据,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资收入、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管理、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方面切实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

  三、各市、各高校要迅速安排,为顺利完成数据更新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市、各高校务于5月24日前完成2018年度教师信息录入更新工作。从2019年起,要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教师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山西省省级管理员       王婷 0351-5628263

  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李鹏 0351-7676630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