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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晋教基函〔2019〕54号

各市教育局:

  暑假在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安全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发布的“2019年中小学生幼儿汛期和暑期安全提示十条”,重点教育学生做到防溺水“六不”,强调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要对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再部署、再安排,提醒督促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在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职责,确保中小学生暑期平安。

  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通知》(晋教办〔2016〕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通知》(晋教基〔2014〕30号)有关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格中小学教师管理,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违规补课和在职教师违规行为的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合理设计、布置暑假作业

  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合理设计、布置学生暑假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指导家长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当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能力,联系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环保教育和节约习惯养成教育。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过一个轻松、快乐的假期。

  四、丰富学生暑假生活

  要坚持“五育并举”,家校共育,结合学生的个体差异,安排多彩暑假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科普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合理的安排体育锻炼,增强体魄;鼓励学生走进大自然,活跃身心,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劳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要开设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暑期研学实践课程,打造精品研学实践线路,为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并切实做好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五、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坚持以县为主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等,尽快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在暑假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和学校周边地区。要严格规范培训行为,加强对培训内容的审查,学科类培训班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严禁超课标超前超时培训。 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立即取缔或立即停业整改;对培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吊销办学许可,同时提请市场监管等部门吊销执照。

  六、健全暑假应急机制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健全暑假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明确带班领导。要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突发事件处置要求,确保突发事件按规定快速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省教育厅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暑假违规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市、县(市、区),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省教育厅将对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约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