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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总结交流各地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深度融合应用的经验和成果,定于2018年5月举办第三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交流2015年青岛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以来各地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深度融合应用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利用信息技术服务教育教学的能力。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

  信息技术推动基础教育教与学模式的变革与创新

  (二)时间和地点

  布展时间:2018年5月3日至4日。

  开展时间:2018年5月5日至7日。

  活动地点:北京农业展览馆。1号馆、3号馆为区域应用成果展示,5号馆为课堂教学展示、创客/STEAM案例展示、主题论坛,11号馆为新技术新产品新解决方案展示。

  (三)形式和内容

  1.区域应用成果展示

  我部将集中展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项目的部分典型案例。各地组织展示本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深度应用、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反映信息化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显著成效,突出信息化在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中的效能。展示内容注重前瞻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展示方式注重推陈出新。

  2.课堂教学展示

  展示部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的部级优课,以及中央电教馆组织的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中获一等奖的优秀课堂教学案例,为广大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提供可参考借鉴的实践案例。

  3.创客/STEAM案例展示

  各地推荐一批利用3D打印、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探索项目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型教与学模式的案例参加展示交流,为各地探索跨学科学习提供启发和借鉴。尤其要注重挖掘展示农村地区开展上述教学活动的典型案例。

  4.新技术新产品新解决方案展示

  展示一批实用适用的国内外新技术新产品新解决方案。通过现场互动体验、新技术展示、创新应用交流等形式,为教育工作者了解趋势、开阔视野提供有益参考。

  5.主题交流

  围绕信息技术推动基础教育教与学模式的变革与创新组织一系列交流活动,分享各地各校和教师的信息化发展应用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活动组织

  活动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主办,中央电化教育馆、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承办。各地负责组织区域应用成果展示内容。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动员中小学校和相关机构积极参与,根据活动要求准备展示内容,动员和组织本地区积极参与观展活动。教育部将对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推广。

  (二)经费说明

  区域应用成果展示、课堂教学展示、创客/STEAM案例展示的场地费用由活动承办方承担,布展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新技术新产品新解决方案展示的场地费和布展费由参展单位承担。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规范办展行为,创新形式内容,注重活动实效。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吴菁张权

  电话:010-66097815,66096398

  传真:010-66096975

  邮箱:jzc@moe.edu.cn

  2.中央电教馆:杨秀森李晔

  电话:010-66490923

  传真:010-66490964

  邮箱:leeye0211@163.com

  (二)信息反馈

  1.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各地推荐本地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部级优课和创客/STEAM教学案例各一件,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活动案例推荐信息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中央电教馆,将案例情况(附件3)发送至中央电教馆邮箱。

  附件:1.第三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表

     2.第三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案例推荐信息表

     3.第三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案例情况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