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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籍异动核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许可事项:普通高中学籍异动核办
许可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用)》(晋教基﹝2014﹞1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学函﹝2016﹞9号)

认定条件:

1.转学: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跨省、市、县确需转学的。

2.休学:因伤病经诊断需治疗修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以及本人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

3.退学: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严重的传染疾病已休学两年,不能坚持或不宜继续在校学习(须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的、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障碍或生活不能自理(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的、出国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的、经司法部门判刑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的。

申报材料:

1.转学:《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全国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卡2份、户籍迁移证明、家长工作调动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需提供暂住证、务工证明等。

2.休学: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诊断书)及相关材料(收费凭证);因学生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3.退学:退学情况说明材料。

许可程序:

1.转学:

①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向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②转出学校审核,符合条件,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系统,打印学生信息明细表两份。

  ③转出学校领导在学生信息明细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④家长把学生信息明细表和相关材料送达转入学校。

⑤转入学校领导审核学生佐证材料和转学说明,符合要求的,在学生信息明细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学校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次性说明原因。

⑥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系统发起学籍异动申请,上传学生转学情况说明、学生学籍信息明细表、学生转入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影像件(如异动原因是户籍迁移,需上传户籍影像件;如异动原因是家庭住址变动,需上传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等影像件;如异动原因是随父母到务工地就读,需上传父母公安部门核办的居住证、就业登记证等影像件;如异动原因是家长工作调动,需上传家长工作调动证明),并提交学校教育主管部门。

⑦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以上佐证材料和转学说明,符合要求的,尽快予以办理;不符合要求的,说明原因驳回,转入学校收集完整的佐证材料,重新发起异动申请。如果学生转入学校对应年级超过规定班容量的,不得核办转入。

⑧转出学校异动审核,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办理。

⑩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2.休学:

①学生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历记载、费用结算单(电脑打印)和休学情况说明向就读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②进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进入学籍异动申请界面→输入需要办理休学的学生的姓名→点击查询查出该学生信息→选择异动类别(选择休学)、填写休学异动日期及休学异动说明→点击保存→上传证明材料(休学情况说明、医院诊断书、费用结算单等的电子影像件),发起异动申请→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记录→点击审核。

③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3.复学:

①学生监护人持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复学情况说明向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学区负责人签字加盖学区公章(没有学区的不需学区审核)

②进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进入学籍异动申请界面→输入需要办理复学的学生的姓名→点击查询查出该学生信息→选择异动类别(选择复学)、填写复学异动日期及复学异动说明→点击保存→上传证明材料(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复学情况说明等的电子影像件),发起异动申请→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记录→点击审核。

③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4.退学:

①学生监护人持退学情况说明向就读学校提出退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②进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进入学籍异动申请界面→输入需要办理休学的学生的姓名→点击查询查出该学生信息→选择异动类别(选择退学)、填写退学异动日期及退学异动说明→点击保存→上传证明材料(退学学情况说明的电子影像件),发起异动申请→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记录→点击审核。

③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承诺许可期限原则上10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晋中市教育局基教科

办理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146号晋中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354-3806656